問:有些聽眾覺得你彈琴的姿勢很做作,我們一向看慣了,不覺得,你自己對這一點有什麽看法?
答:彈琴的時候,表情應當在音樂裏,不應當在臉上或身體上。不過人總是人,心有所感,不免形之於外,那是情不自禁的,往往也並不美,正如吟哦詩句而手舞足蹈並不好看一樣。我不能用音樂來抓住人,反而叫人注意到我彈琴的姿勢,隻能證明我的演奏不到家。另一方麵,聽眾之見也有一部分是“觀眾”,存心把我當作演員看待;他們不明白為了求某種音響效果,才有某種特殊的姿勢。
問:學鋼琴的人為了學習,有心注意你的手的動作,他們總不能算是“觀眾”吧?
答:手的動作決定於技巧,技巧決定於效果,效果決定於樂曲的意境、感情和思想。對於所彈的樂曲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沒有深刻的體會,就不知道自己要表現什麽,就不知道要產生和何種效果,就不知道用何種技巧去實現。單純研究手的姿勢不但是舍本逐末,而且近於無的放矢。倘若我對樂曲的表達並不引起另一位鋼琴家的共鳴,或者我對樂曲的理解和處理,他並不完全同意,那末我的技巧對他毫無用處。即使他和我的體會一致,他所要求的效果和我的相同,遠遠地望幾眼姿勢也沒用;何況同樣的效果也有許多不同的方法可以獲致。例如清淡的音與濃厚的音,飄逸的音與沉著的音,柔婉的音與剛強的音,明朗的音與模糊的音,淒厲的音與恬靜的音,都需要各各不同的技巧,但這些技巧常常因人而異,因為個人的手長得不同,適合我的未必適合別人,適合別人的未必適合我。
問:那末技巧是沒有準則的了?老師也不能教你的了?
答:話不能這麽說。基本的規律還是有的:就是手指要堅強有力富於彈性;手腕和手臂要絕對放鬆、自然,不能有半點兒發僵發硬。放鬆的手彈出來的音不管是輕鬆的還是極響的,音都豐滿,柔和,餘音嫋嫋,可以致遠。發硬的手彈出來的音是單薄的,幹枯的,粗暴的,短促的,沒有韻味的(所以表現激昂或淒厲的感情時,往往故意使手腕略微緊張)。彈琴時要讓整個上半身的重量直接灌注到手指,力量才會旺盛,才會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而且用放鬆的手彈琴,手不容易疲倦。但究竟怎樣才能放鬆,怎樣放鬆才對,都非言語能說明,有時反而令人誤會,主要是靠長期的體會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