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禪與極簡生活藝術

得也開心,失也淡定

有個詞叫“意識”。禪對“意識”進行了如下解釋。

比如,當你與誰見麵的時候,你的心中留下了你對他(她)的印象。“感覺是個不錯的人”“我和這個人看似挺合得來”等,可以說都是你的主觀感覺。而這些感覺就相當於“意識”的“意”部分。

但是,接著你的腦海中會浮現“和這個人交往,對自己有利嗎”“和這個人在一起,或許我得不到什麽好處”等想法。換言之,你正在識別對方。這種識別就相當於“意識”中的“識”部分。而你對得失的計算就隱藏在“識”之中。

可以說,工作上亦是如此。起初你可能會想“我想負責這項工作”“這份工作看似值得一做”等,但不久之後你就會計算得失,湧現“可能即使我做了這份工作,也得不到好評”“這份工作很複雜,如果無法取得成果,我就吃虧了”等想法。這麽想的結果是,你會將“識”放在第一位,放棄這項你原本想做的工作。而這不就是一種欺騙自己的內心的行為嗎?

確實,隻要活在世上,無論誰,都得偶爾從得失的角度判斷事情。想盡量對自己有利,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一味地從得失的角度思考問題,你就會越來越不知道什麽才是自己的真正感受。長此以往,你甚至連“自己到底想要做什麽”“自己想和什麽樣的人交往”都弄不清楚。而這樣的人生,不是為自己而活的人生,而是被他人、工作折騰得團團轉的人生。

與其如此,還不如不考慮得失和結果,先順從自己的“意”做事。比如,在選擇交往對象時,如果自己喜歡,就先交往看看;在選擇工作時,如果自己想做,就先試著做做。因為人生是自己的人生,所以你就應該順從自己的意願生活。不過,大家應記住,“順從自己的意願生活”不是指任性地生活,而是指“邊如實麵對自己的內心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