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非暴力溝通:療愈關係的正向溝通法

受害者的感覺是一種假象

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就是“不要與暴力的思維方式去合作,不要跟對方變成一樣的人”。其實它還有一種更深層次的含義:不要把對方想象成加害者。一旦我們把對方想象成加害者,那一瞬間,我們就成為了受害者。加害者和受害者是同時產生的,隻有受害者存在,加害者才會存在。再通俗一點說就是,“我們把對方想得有多壞,我們自己就有多可憐”。那種受傷害的感覺,實際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來的,並不是對方給你的。

受傷害的感覺是對方給我們的,這是一種假象。我們越是活在這種假象當中,越會發現我們永遠沒辦法做自己人生的主人。因為我們認為受傷害的原因來自外界,來自別人。我們每天從家門出去,見到無數的人,經曆無數的事情,都有可能感受到傷害,因為我們無法做主,是一種非常被動的接受狀態。

出門時,樓下的保安斜著眼看了你一下,你受傷害了,認為對方不尊重你,他不應該這樣,你認為對方是加害者,你變成了受害者;走到公司,你發現公司的前台臉色特別差,你跟他打招呼,他沒有抬頭,理都不理你。你認為對方不應該這樣,對方做錯事情了,你覺得受傷害了;回到工作崗位,老板叫你去開會,你發現老板否定了你昨天提交的方案,老板並沒有用你期待的方式來對待你,你又受傷害了;下班回到家,媽媽又開始催你,“不要天天加班,你這個年齡應該結婚了,你要把你的心思放在去交朋友上!天天隻知道工作有什麽意義”?媽媽向你嘮叨,表達她的觀點,你又受傷害了,你認為媽媽做錯事情了,她作為母親不應該有這樣的觀點,更不應該用這樣的方式對待你。

如果我們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會發現這一天讓我們生氣、讓我們受傷害的事太多了。甚至老天爺都能讓你感到受傷,你本來今天穿了條很漂亮的裙子出門,結果走在路上下雨了。你會想“老天爺為什麽偏偏選擇我穿漂亮裙子的時候下雨?我今天剛買的白裙子,結果被濺了一身泥點子”,你覺得連天氣都成了加害者,它不應該在這個時候下雨。受傷害的感覺來自受害者的思維方式,受害者的思維方式和暴力溝通的思維方式在本質上是一模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