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暴力溝通》這本書中,馬歇爾博士提到,我們麵對不愛聽的話,往往有四種反應:指責他人、指責自己、接納他人、接納自己。它們是成雙成對的,指責他人和指責自己,是一對好兄弟;接納他人和接納自己,也是一對好兄弟。我們在指責他人的時候,其實很難避免不指責自己。
那些整日批判父母不該逼婚的子女,往往也會指責自己,“我沒資格遇到好姻緣。”而那些接受父母表達的子女,其實也接納了自己的狀態,他也不會逼自己,因為他完全清楚自己的選擇是為什麽,沒覺得委屈求全,沒有做任何犧牲,也不會讓自己因為任何外力而改變。當我們接納了別人時,本質上我們也接納了自己,這才是真正的非暴力溝通。當我們允許對方表達自己觀點的時候,當我們允許和接納對方的想法、言語和行為的時候,這種心理上的允許、心理上的接納,是一種極大的解脫。
如何說話,說什麽話,這是對方的權利。我們既無權幹涉,也沒有能力幹涉,更無法靠一己之力改變。我們需要明白的是,對方的這些言語也好,想法也好,行為也好,都不能夠改變我們自己的人生,那隻是他們自己的一種表達。麵對不同聲音、別人的暴力溝通,有強烈情緒反應的人,往往是在自己的人生選擇中更容易妥協和犧牲的人。
越反感別人的反應,越想要讓別人改變,讓別人閉嘴的人,在生活中恰恰是容易妥協,容易犧牲自己的人。很多人一邊責怪父母太控製自己、太強勢,一邊委屈地去聽從父母的意見,做一份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或是選擇一個自己不夠愛的人;有人一邊痛恨自己的婆婆逼自己生二胎,一邊妥協去生了二胎。嘴上嚷嚷得越狠的人,實際上往往在行動上是越慫的人;嘴上罵得越凶的人,往往是最不能堅持自己原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