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界限:剛剛好的關係智慧

我們身體的權利是屬於自己的

建立身體邊界的第一條,就是明白我們身體的權利是屬於自己的,建立身體邊界最重要的是尊重自己、對自己身體的掌握權,保護自己在身體上的權利。尤其是重大疾病的處置權,或者是在醫院的決定權,大家需要更有意識地保護自己,擁有身體的處置權。

曾在新聞上鬧得沸沸揚揚的瓊瑤事件,大家可能還有印象。瓊瑤的伴侶生重病,躺在醫院陷入昏迷狀態,瓊瑤和她先生的子女發生了很大的爭執。關於她先生應該如何治療,瓊瑤認為,她的先生在清醒時明確表達過不希望自己過度醫療,不希望自己躺在醫院裏插管子,應該聽從他自己的意願。可是他的子女希望延長爸爸的生命,使用很多治療,兩方就在醫院裏爭吵,雙方各執一詞。

有人覺得瓊瑤做得對,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希望當事人不受罪。子女批評瓊瑤,覺得她太自私,隻考慮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爸爸還有很大的希望活著,她卻想放棄治療。

聽起來好像各自都有道理。事實上,最關鍵的是誰呢?最關鍵的是,作為他的妻子、孩子、醫生,所有當事人之外的局外人,能否最大限度地接受當事人自己的意願,這才是最關鍵的。

大家是否想過,有一天你躺在醫院裏,也許因為重大的疾病,也許因為一個小手術,我們自己身體的處置權能否百分百完全自己說了算,這是非常重要的權利。

目前中國的現狀,自己重大的身體處置權很多時候交給了家屬。在中國,我們給了家屬太多的權利。很多老人重病後,永遠是家屬來簽字,家屬決定病人的生死,決定插管子還是保守治療。這是非常可悲的現象,很多時候會演變成愛的名義下的嚴重越界。

一個老人得了癌症這樣非常重的病,我們習慣性會和醫生、家人一起瞞著病人。這看似是好主意,但是我們剝奪了病人對自己身體的了解和決定權。在澳洲,即使對癌症病人,所有的醫生也會堅持跟病人溝通。醫生把治療方案的決定權交給患者本人,除非極端情況,比如病人陷入嚴重昏迷,根本無法交流,才會輪到家屬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