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常能對周圍事物和現象做出評價,是因為它們都有比較的對象:有好/壞消息,有成敗,有樂,也有苦。如果沒有一個以上的條目可供選擇,也就是沒有比較的對象,我們很難對事物做出評價。
因此,不管你再怎麽強調某個問題解決方案的優點,接收者隻會想:“你說的優點我已經知道了。可是,我還是想和別的方案比較看一看,難道沒有其他的策略可以選擇了嗎?”假如對方沒有選擇的空間,一定會覺得自己自由選擇的權利被剝奪了。
所以麥肯錫建議大家,在撰寫商務文案時,針對解決問題的課題,必須提出三個替代方案,而且每個都是不可或缺的。除非無計可施,否則最好避開沒有別的方案、提案隻有唯一選擇的情況。必須有比較的對象,不然一般人很難抉擇。
實施指南
下麵就來看看為何需要三個方案以及如何安排它們的出場次序吧。
為什麽向對方提示替代方案時,以三個為基本?
假如方案超過三個,接收者很容易陷入信息過多的情況,舉棋不定。一般而言,其原因是這樣的,人們卻通常以為選擇的條件越多越好。可是,如果選擇條件過多,接收者會不置可否,不知該用哪個條件作為比較的對象,結果反而延遲了決定。即使沒有延遲下決定,但是像消費品這些東西,如果選擇條件太多,消費者在不知道哪個好、哪個壞的狀況之下,為了免去分析比較之苦,常常會選擇暢銷的商品。所以,像是食品或家電,一旦暢銷,就會越賣越好。
所以,為了取得理解度和選擇自由二者之間的平衡,提示替代方案時,原則上以三個方案為標準是最合適的。
替代方案的排序:第一個方案,會產生心錨效應
要更好地理解第一個方案的重要性,先來聽一個富有哲理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