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商業現場,有時候組織的和諧甚至比成果更加重要。特別是在大組織之中,甚至有“絕對不能對其他部門的方針提出意見”的潛規則。很多人認為,就算失敗也是那個部門的人自己負責,外人不能指手畫腳。
但實際上,就算身處不同的部門,提高企業整體的銷售額和利潤最大化這一成果目標,應該是全體員工共有的。大家都擁有這同一個目標,並且以實現這一目標為最優先的考量,那麽當認為其他部門的判斷存在問題的時候,就應該主動地提出來。
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很多人都認為“這樣做會引起摩擦”,不願意對其他部門的決定(即便暗地裏充滿了不滿和不安)表麵上提出反對意見。當然,也有“不識相”的人總是對其他部門的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
對其他部門的問題保持沉默的人屬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類型,隻有後者才是能夠發揮領導能力的人。後者之所以對其他部門的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既不是愛出風頭管閑事,也不是不識相。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們知道“為了實現讓這個企業的利益最大化的成果,就算沒有人命令,也有責任和義務做自己應該做的事”。但日本的組織中,這樣的人往往被看作是“破壞組織和諧的人”,結果遭到整個組織的疏遠。
對其他部門的判斷不做評論的人,認為組織的和諧與組織的秩序比商業上的利益最大化這一成果目標更加重要。在這樣的職場中,不需要領導。大家都會很識相地選擇“其他部門的事情交給其他部門負責”,從而停止思考。就算發現了問題也裝作沒有看見,一旦要發生衝突,大家都各讓一步避免衝突的發生。
對其他部門的決定提出“為什麽做出這樣的決定”“沒有其他的選擇了嗎”“其他的方案是否能夠提高收益”之類的討論,並且希望以此來提高成果,需要擁有非常優秀的領導能力。如果沒有領導能力卻對其他部門說出這樣的話,那就隻是幹涉其他部門的正常運作。這隻會引起感情上的對立,無法實現提高成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