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如何做好部門經理

心得3 擁有固定的判斷標準,就能減少30%的工作量

不能站在過去的延長線上思考

讀到這裏,可能有讀者會想:

“把工作交給部下去做倒是可以,但這樣不會使部下變得太忙,導致加班時間增加嗎?”

確實如此。但參與型管理者不僅要分配工作,還要對整體的工作量進行統籌和規劃。

請將目標定為,減少30%的工作量。

如果隻是減少10%~20%的話,效果並不明顯。

即便製定了這樣的目標,很多人可能也不知道具體應該怎麽做,不知道哪些工作是多餘的,結果還是保持了原樣。

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你仍然站在過去的延長線上進行思考。

要有一個明確的判斷標準,而且這個標準不能是過去的延續。

如果是對成果沒有影響的工作,哪怕是一直以來的慣例,也要幹脆地將其取消。

你要做的不是“業務改善”而是“業務改革”。

不要憑經驗做判斷

我在舉辦企業培訓時,都會向參加者介紹分辨工作是否屬於無用功的判斷標準。

這個標準包括以下3點:

①取消這項工作,對顧客滿意度造成不好的影響

②取消這項工作,對員工滿意度造成不好的影響

③取消這項工作,在合規性上出現問題

隻要不會出現上述3個問題,那麽不管別人說什麽,這項工作都應該取消。

在你的公司中,是否有取消之後也不會給任何人造成困擾的會議?

我當參與型管理者的時候,就將持續了20年的、每天的早會更改為每周舉行兩次。

可能有人覺得這隻不過是一件小事罷了,但實際上要想改變一個堅持了多年的業務或習慣,需要非常大的勇氣和力量。

在我剛宣布減少早會次數的時候,周圍也響起不少反對的聲音。

實際執行了一段時間之後,大家都發現不僅工作變輕鬆了,而且拜訪客戶的次數也增加了,業績自然隨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