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管人用人要有“手腕”

1.不斷向員工提出自己的要求

一個企業的當家人,或者他的部屬,包括各個層次的部屬,上到副手,下到課長,都可以說是管理者。那麽,管理的核心是什麽呢?如何管理呢?鬆下先生認為,管理者也許有好多事情要幹,但他首先是要對部屬或員工提出要求,他必須首先是要求者。

為什麽管理者首先要是要求者?當然,高級管理人員,特別是公司的當家人,必須是決策者;但決策如果不對下屬提出來,就等於一堆廢話,一堆廢紙。公司的方針、政策,正是經過要求傳達、貫徹下去的。一級一級的管理者通過不斷地提出要求這一“手腕”,更會使公司的總方針具體化、操作化。不僅最初的、基本的方針如此,臨時的、階段性的方針,也是如此。同時通過不斷地提要求,企業管理者會發現員工創造的效率會比不提要求時更可觀。

鬆下先生說:鬆下電器公司每個月的經營方法,便是用數字或其他指標,來向全公司提出要求。會長的方針,也就是會長的要求。沒有要求的會長,等於是不存在的。

其次,公司的管理者雖說較為出類拔萃,但絕非是全能的人。具體的工作,包括低層次的,也包括那些較高層次的,都要由部屬來做,要由專門人才來做。因此,某種意義上來說,管理者也不能不這樣做。在企業的初級發展前段,或許可以事必躬親、身先士卒,集團大企業的管理者,就不必如此了。管理者隻要不斷提出要求,就可以處理好各方麵的事情了。

鬆下認為:“公司首腦應做的大事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他必須是一個要求者。認為要這麽做、那麽做——在工作中不斷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

“能否經常不斷地提出要求,是檢驗管理者責任心的試金石。大撒把,不提任何要求,當然是不負責任的。不斷提出要求和希望,以督導工作,無疑是負責和勤勉的表現。不能有所要求的經營者,應該讓其退位;反之,能對人要求的負責人,才是成功的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