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勵的內涵
一個組織的發展曆史,就其實質而言就是一部激勵人的曆史。激勵是領導的重要職能,激勵是人群管理的核心。人的一切行為都是受到激勵而產生的。
(一)激勵的定義
心理學家曾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使用過“激勵”這個術語,但對於什麽樣的行為屬於激勵卻仍未達成一致。目前,已經形成某種共識,即激勵行為的明顯特征是以目標為導向。
激勵,即激發人的行為動機,以促使個體有效地完成行為目標,它作用在個體的心理或生理上。或者說,“激勵,就是組織通過設計適當的外部獎酬形式和工作環境,以一定的行為規範和懲罰性措施,借助信息溝通來激發、引導、保持和規劃組織成員的行為,以有效地實現組織整體目標的係統活動”。激勵過程本身是一個內部的心理過程,盡管激勵能直接引起行為,但卻不能直接觀察到,也無法對激勵加以直接量化測定,隻能通過觀察人的行為來推斷一個人被激勵的程度。
(二)激勵的模式
波特(L.W.Porter)和勞勒(E.E.Lawler)以期望理論為基礎導出的更完備的激勵模式,較好地說明了整個激勵過程。這個激勵模式是激勵係統的一個比較恰當的描述,它告訴我們,激勵並不是簡單的因果關係。
現代激勵模式包括目標激勵、物質激勵、情感激勵、正激勵與負激勵、差別激勵、公平激勵等多種激勵方式。良好的激勵效果,需要根據團體的實際情況,運用一種或綜合運用多種激勵方式才能達成。
1.目標激勵
行為學家認為人的動機多起源於人的需求欲望,目標激勵就是把企業的需求轉化為員工的需求。
2.物質激勵
物質激勵是從滿足人的物質需要出發,對物質利益關係進行調節,從而激發向上的動機並控製其行為的趨向。物質激勵多以加薪式減薪、獎金式罰款等形式出現。在目前社會經濟條件下,物質激勵是激勵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它對強化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和調動員工的勞動熱情有很大的作用。